杨一,男,身份证号:610113198503150412,现任电子工程学院教师。2023年9月26日晚9时30分许,杨一同志在参加学校2023年教职工篮球比赛时,受到对方运动员冲撞,赛后右肋骨处有疼痛感。第二天下午自行前往西安市第九医院进行治疗,经医学影像(DR)检查被医生诊断为右侧第6前肋骨折。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杨一同志是在工作期间发生的事故伤害,符合上述规定,建议报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现予以公示。对杨一同志工伤认定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间内向学校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和市人社厅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6日到2023年10月23日
监督联系电话:029-88382282(人事部门),029-88382242(纪检部门),029-89333225(市人社厅工伤保险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