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认真学习贯彻劳动法律法规,正确执行国家劳动、工资、保险和福利政策,制定学校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规定。
2 、 负责劳动用工管理, 组织编制劳动工资计划,劳动力用工计划, 签订劳动用工合同,贯彻上级部门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险政策,制定学校劳动用工制度和劳动保护制度。
3 、 负责落实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工资调整的政策和制度改革,按照国家和学校规定及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
4 、协助制定校内分配制度, 提出全校分配制度的改革方案与实施办法, 并对分配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引导和监督,及时做好 全校各类津贴的发放工作。
5 、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负责制定学校医疗、养老、失业保险政策,办理职工离退休手续和职工伤残、病休、死亡抚恤、遗属补助等工作。
6 、负责新进职工工资、津贴标准的确定工作,为调出人员办理工资转移手续。
7 、负责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和离退休费调整及管理工作。
8 、负责全校外聘人员的劳务费的审批以及职工夜班费的核定与审批工作。
9 、负责全校在编职工与离退休人员以及人事代理方式进入学校人员的养老统筹工作。
10 、参与全校医疗改革工作。
11 、负责全院工人的考核、管理及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指导技术等级培训以及技师的聘任工作。
12 、负责学校工资基金管理及工资的月、季、年报表工作,负责全校人员工资数据库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13 、负责分管业务文件、资料的归档工作。
14 、 处理、接待、函复有关工资、福利方面的来信、来访。
15 、负责上级交办的所有工作及协助相关需要科室完成的工作。
劳资科电话:029-88382282